不知道你的说的网络商店是指实物购买的B2C还是虚拟交易类似苹果商店的软件市场。
我自己的了解,如果是卖东西的网店,不需要ICP证的,我问过工商局、工信局。所谓的增值电信业务是指你网上提供付费的网络服务信息,而B2C,对网站内容而言是免费的,交易本身仍属线下交易,不属于增值电信业务,普通的网站备案就可以。
很多知名B2C网站用的也是备案号而不是ICP,我随便看了下,例如:1号店、走秀网、名鞋库......
网上搜索的一个案例供参考:
http://www.law-bridge.net/LAW/20073/1610512223607.html
摘抄如下:
我当时就纳闷了:"通过电子支付,难道这不是经营性网站吗?国家不是规定所有经营性的网站都要办理ICP许可证吗?"
他们则明确回答说:"信产部衡量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标准是,用户上网后,在网上浏览你的食谱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? 如果是收费的则必须办许可证,如是免费的则备案,至于食谱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还是其他方式有偿提供的,和是否在网上获得的毫无任何关系."
电子商务一般应理解为通过internet的在线商务,一般不应包括通过internet的信息展示来吸引客户并进行线下交易。你所提及的交易方式是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服务,仍然是一种线下交易方式,电子支付并不影响其实质。因此,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理解是正确的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icp许可证证代办理看到的,谢谢!